各市、县(区)统计局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宁人社函〔2024〕111号)要求,现就做好2024年全区高级统计师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职称评审要求
1.2024年高级统计师评审继续采用考评结合的方法,考试合格方可参评。
2.正高级统计师评审必须符合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〈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宁人社规字〔2021〕6号)要求。
3.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并做出书面承诺。
4.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和时效性, 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,做好申报前公示,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。
5.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坚持 “谁审核、谁签名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,加盖公章。
二、个人网络申报
2024年申报高级统计师评审人员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“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—职称评审(http://222.75.70.73:8001/zcps/)”进行网上注册报名,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底前,申报人员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,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按照职称申报程序于2024年9月30日将各级审核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自治区统计局(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聚和6号统计大厦5楼501室)。
三、业绩材料申报
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、报告、论文、二次(及以上)学历证书、继续教育合格证书、获奖证书等其他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。职称外语、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要求。
四、其他相关事宜
按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宁人社函〔2024〕111号)相关规定执行。申报人请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认真学习。
申报人员论文答辩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安排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
2024年5月10日